常教督〔2023〕27号
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各责任督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1〕32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把“双减”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同时继续配合开展省和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创建,做好省督导评估实地核查迎评工作,我室拟于4月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挂牌督导,各责任督学将于4月23日至28日期间择时深入学校进行专项督导。请各校(园)对照相关挂牌督导情况记载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评,并协助做好督导配合工作。
附件:1.常熟市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工作挂牌督导情况记载表
2.常熟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挂牌督导情况记载表
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