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督〔2020〕1号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依照《常熟市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工作规程》的要求,2020年将对部分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进行综合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督导学校
幼儿园
三月:赵市幼儿园
四月:星城幼儿园 福山幼儿园
五月:沙家浜幼儿园 红枫小学幼儿园
小学
三月:赵市中心小学
四月:游文小学 福山中心小学
五月:沙家浜中心小学 红枫小学
初中
十月:尚湖中学 白茆中学
十一月:元和中学 辛庄中学
十二月:沙家浜中学
(具体督导时间另行通知)
二、综合督导评估内容
围绕《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及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中各项指标进行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各校要认真学习教育督导文件,建立学校教育督导考核自评制度,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三、材料要求
按照督导评估标准及要求,认真总结2017年9月以来的学校工作,对照教育督导考核标准逐项分析得失,提供各类数据材料,填写综合督导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进行自我评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