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督〔2022〕32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学校,各责任督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和推进高中阶段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和高中课程改革,扎实开展“双减”工作,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同时,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收费工作,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健康发展,我室拟于9月组织中小学课程开设和教育教学情况暨幼儿园招生、收费工作挂牌督导。各责任督学将于9月23日至30日期间择时深入学校进行专项督查,请各校对照相关挂牌督导记载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评,并协助做好督导配合工作。
附件:1.常熟市中小学课程开设和教育教学情况挂牌督导记载表
2.常熟市幼儿园招生、收费工作挂牌督导情况记载表
常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9月19日